“泻立停”禁售传闻致股价跌停?哈药股份紧急澄清背后:“一名多用”冤不冤
栏目:明博体育 发布时间:2025-01-21
 ”)发布公告,就媒体有关“泻立停”的报道予以澄清说明,指出“网上报道将商标名称和药品名称混淆,对广大投资者造成一定误导。”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1月3日发布的公告称,决定即日起停止颠茄磺苄啶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引发媒体广泛关注。由于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下称“哈药六厂”)生产的颠茄磺苄啶片(通用名、商标名为泻利停)知名度最高,有媒体报道称,“颠茄磺苄啶片,就是大众所熟

  ”)发布公告,就媒体有关“泻立停”的报道予以澄清说明,指出“网上报道将商标名称和药品名称混淆,对广大投资者造成一定误导。”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1月3日发布的公告称,决定即日起停止颠茄磺苄啶片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引发媒体广泛关注。由于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下称“哈药六厂”)生产的颠茄磺苄啶片(通用名、商标名为泻利停)知名度最高,有媒体报道称,“颠茄磺苄啶片,就是大众所熟知的‘泻立停’。”随后几天,舆论进一步发酵,“泻立停被全面禁售”的话题一度冲至微博热搜榜第二位。

  对此,澄清,分公司哈药六厂历史上曾有“颠茄磺苄啶片”注册批件,但该产品已于2018年停产,2020年公司主动未申请再注册,该批文已废止。目前“泻利停®”商标正常使用,冠有该商标的产品正常销售,该商标项下没有颠茄磺苄啶片产品。

  值得关注的是,哈药股份此次的股票异动正是从1月3日开始。Wind数据显示,在1月3日、明博体育官网1月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后,哈药股份股价最高在1月7日盘中攀升至4.97元/股,创近四年来新高,此后呈现“A”字走势,截至1月17日收盘,报3.77元/股。

  《华夏时报》记者就近日以来哈药股份的股价波动,以及“泻利停”品牌的更多细节致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哈药股份的回复。

  2000年前后,由赵本山拍摄的一则广告在各大电视台轰炸式播出,“泻利停、泻利停,痢疾拉肚,一吃就停”的广告语深入人心。一时间,“泻立停”也成了治疗腹泻药物的代名词。

  如今,“泻立停”的乌龙不仅给企业带来困扰,也再次给消费者提了个醒,即应注意药品通用名与商品名、商标名的区别,勿将商标名当作药品名。

  根据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科发布的信息,药品通用名是指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每种药品只能有一个通用名称。药品商品名是指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特定企业使用的该药品专用的商品名称,同一种药品,由不同厂家生产时,往往有不同的商品名。而药品商标名则恰恰相反,同一个商标名下,允许存在多款药品。因此,药品商标名会出现“一名二用”“一名多用”的现象。

  在颠茄磺苄啶片停产后,哈药股份仍然沿用了“泻利停”商标名和相关包装设计。哈药股份官网显示,目前使用“泻利停”商标的产品包含两款,分别是哈药集团中药二厂生产的OTC蒙脱石散;以及哈药六厂生产的处方药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由于停产等相关信息企业未公开披露,并与媒体和公众积极沟通,最终造成了部分媒体信息传达不够精准,部分消费者在购买“泻利停”产品时,也错把“复方磺胺甲恶唑片”当作了“颠茄磺苄啶片”。

  “一个商标名用于多款药品在业界很常见。”北京雍文律师事务所医疗大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刘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很多小药品厂家为了药品销量,会寻求知名商标的授权,以绑定大品牌,增加销量。”

  本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到,“泻立停”商标的注册信息有3条,由哈药股份之外的不同企业申请,商标状态均显示失效;“泻利停”商标注册信息则有8条,申请人均为哈药六厂,其中4条仍为存续状态。

  事实上,药品商标名“一名多用”的现象,最极致的品牌之一要数中美史克的感冒药品牌“新康泰克”,据不完全统计,该商标下有美扑伪麻片、氨麻美敏片(II)、盐酸氨溴索缓释胶囊、氨酚咖那敏片、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等近十款非处方药(OTC)在售。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多款药品还存在包装相似的情况。有消费者本计划购买新康泰克红色装,即氨麻美敏片(II)。服用两天后,才发现买回来的“新康泰克”既不是氨麻美敏片(II),也不是同为红色装的美扑伪麻片,而是氨酚咖那敏片。

  “商标和药品名称是不同的,‘一名多用’确实容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刘伟亦提醒消费者,如果因为商标名错用药物,相关损失可能无法向销售方或厂家追偿,除非是销售方或厂家误导了消费者。

  广东求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总经理袁江告诉本报记者,消费者记住药品的先后顺序首先是包装设计、商品名/商标名,然后依次才是企业名、化学通用名。

  袁江指出,一般而言,处方药的命名呈现商品名家族化,例如诺和诺德的“诺和家族”,不同成分或适应症的药物分别以诺和灵、诺和达、诺和泰、诺和盈等命名,每个产品都为下一个新品打下了品牌基础。而OTC因为品牌形成时间长,教育难度大,往往“品牌即品类”“品牌即专科”,例如新康泰克、泻利停等。

  “特别是泻利停,早期电视广告投入很大,药企有着非常好的商标资产,继续沿用商标名很正常。”袁江说道。

  广州海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谭瑜对本报记者表示,商标名用于多款药品的优势在于品牌效应,一个知名的商标可以带动旗下其他产品的销售,提高整体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使用同一个商标可以节省广告费用和市场推广成本,因为消费者已对该商标有了一定的认知度。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产品线扩展,更容易地进入新的市场领域或细分市场。”

  不过,谭瑜认为,“一名多用”的劣势也是明显的。如果不同产品之间的差异过大,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产生混淆。与此同时,这次“泻利停”事件也向我们提示了商标名用于多款药品会出现的风险集中问题,即一旦某一产品出现问题,可能会波及整个品牌下的其他产品,造成更大的损失。

  在谭瑜看来,“泻立停被全面禁售”引起的误解对药企市场营销有很好的警示作用。企业首先要明确产品定位,清晰地界定每一款产品的功能、目标人群及其市场定位,避免因名称相似而导致消费者混淆。

  对此,刘伟亦建议,企业应明确药品的商标和药品通用名,并在外包装上进行区分或提示,以免造成公众误解。

  谭瑜接着说道,企业要加强信息透明度,在宣传时企业需要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包括成分、适应症、禁忌症等,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选择;再者要积极沟通与回应,面对公众误解时,企业应及时发布官方声明进行澄清,并通过多种渠道与消费者保持良好沟通,以消除疑虑;最后很关键的是要强化品牌管理,建立完善的品牌管理体系,确保所有关联产品都能符合品牌标准,维护品牌形象不受损害。